国有大行建行、交通银行吃罚单:合计罚款45万元,3人被警告

建设银行、交通银行合计被罚款45万元

日前,银保监会披露了有关建设银行与交通银行的多张罚单,合计罚款45万元,3人被警告。其中,建设银行收到3张,交通银行收到2张,合计5张罚单。

根据亳州银保监分局开出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(亳银保监罚决字〔2020〕5号、6号)显示,交通银行亳州分行存在不按照规定提供报表、报告等文件、资料的违法违规行为。其中,徐晓娇为交通银行亳州分行财务与运营管理部风险管理员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第四十七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》第六十一条,银保监会亳州监管分局对交通银行处以罚款10万元。同时,负直接责任的徐晓娇被警告,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0年1月19日。

据了解,淄博银保监分局于2月4日公布关于中国建设银行桓台支行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,该行存在固定资产贷款资金支付不符合规定的行为,被淄博银保监分局罚款35万元。同时,林楠、王立军分别被予以警告。

事实上,这也是银保监部门春节后开出的第三批罚单。此前的2月3日,深圳银保监局还接连开出了10张罚单,被处罚的金融机构包括平安银行、东亚银行、永达理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等。

其中,永达理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因未开立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,深圳银保监局对该公司警告并罚款1万元;对主要负责人黄益富警告并罚款1万元,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为2020年1月20日。

来源: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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